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通知
作者:杨骁瑾 时间:2021-04-13 点击数:
各教学部门:
为切实落实学校双高建设及“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号)要求,结合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工作内容,现组织相关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包括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共3类,均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1.示范课程
申报要求: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突出价值引领,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我校可推荐课程数为10门,其中公共基础课至少1门,实践类课程至少1门。
2.教学研究项目
申报要求:教学研究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列入高校“十四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我校可立项项目数为6项。
3.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申报要求: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学科、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我校可立项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个,对已立项的16支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创新团队开放申报,团队分工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可在现有团队中增加企业成员。
二、申报流程
1.4月25日前 教师或团队进行申报
2.4月26日-4月28日 组织专家评审
3.4月29日-5月1日 上会并公示
4.5月6日 组织向上级部门申报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部门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5日前将《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97957181@qq.com。联系人:杨骁瑾;联系电话:82872292。
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