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要求,做好省级课程思政研究项目管理工作,严把项目结题验收质量关,强化示范引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浙江省教育厅第一批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教育厅第一批课程思政教学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将采取网评+专家现场评议方式进行,其中网评成绩前70%可直接认定通过。
2.教务处于8月下旬前组织网评,9月上旬组织专家现场评议,9月中旬将验收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厅。
3.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经审核同意后最多延长一年。
三、结果公布
教育厅将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结题验收合格的,给予结题;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今后该负责人不得再申报同级别教学教改类项目。
四、材料要求
1.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清单(附件2);
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
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4)。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8月20日前将上述资料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稿)发送至袁子薇钉钉。
联系人:袁子薇,电话:83515012。
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